化學實驗室安全規範

一、化學實驗室規定

1.實驗室中,應保持肅靜,嚴守秩序,不得大聲嘩叫.嬉戲。

2.不得任意動用實驗室中所陳列之儀器與藥品,俟聽候講解後,再開始操作。

3.實驗時應按編組別.指定座號.對號入座,不得任意變更桌次。

4.在每一實驗進度前,應將實驗內容,包括:實驗目的.相關知識.儀器及藥品.實驗步驟及應行注意事項和問題等,事先詳加研讀。瞭解實驗的內容,以免臨時冒昧從事,發生操作錯誤之危險。實驗時應絕對理智的按照實驗步驟進行,遇有任何差錯,應迅速向教師報告之。(教師可要求學生於實驗前預交實驗計劃,包括實驗目的.重要操作步驟簡介及貴重儀器操作要點。)

5.各種藥品之取用量,溉以書上所載規定分量為準,確不可超量,以免因化學反應過劇而導致災害,并養成節省藥品的工作習慣。

6.置於規定位置的藥品,不得任意挪移。在取用時,應認明標籤上名稱與濃度,是否與所需者相符。為使正確起見,應把標籤讀兩遍後,再取用之。

7.啟開試藥瓶後,其瓶蓋不可任意亂置,必須隨即蓋上,更不可將剩餘的藥品倒回原瓶中,以免污損藥品(經教師說明可倒回者除外)。

8.凡棄置之碎玻璃片.玻璃管,應拋入指定之玻璃桶中。火柴桿.紙片.濾紙及試紙等,應拋入指定之廢物箱中。無用或經實驗完畢的固體藥品.溶液,應傾人指定的廢藥液收集槽中,得以集中處理。切勿倒人化驗盆水槽中,以免堵塞水管或造成排水溝污染,造成環境污染或公害。

9.非經實驗指定,切勿用手觸摸化學藥品或溶液。以免藥品經由皮膚接觸引起的灼傷或中毒。

10.未經許可的實驗,絕對禁止擅自操作。

11.實驗中,若發生意外事故,如著火.灼傷.爆炸.割傷等意外事故時,切勿驚慌,應鎮靜處理,迅速報告教師處理之。

12.試管.燒瓶.或燒杯等玻璃器皿,洗淨後不得置火焰上行直接加熱烤乾,以免受熱不均破損。

13.實驗時應換穿實驗衣,藉以防護衣服免受化學藥品的侵蝕。

14.儀器與桌面應經常保持清潔,儘量避免物品灑濺實驗桌面,若不慎灑出,應立即擦拭乾淨。

15.若有酸類或其他腐蝕性的化學藥品流出瓶外,應立即用水加以沖洗乾淨。

16.切勿在實驗室中吃食物或喝飲料,以維個人衛生及安全。

17.實驗完畢後,將儀器用具清潔後放歸原處,熄滅燈火,關閉自來水.煤氣與電源開關,整理實驗桌後,報告教師經允准後,始得離開實驗室。

18.每次實驗室完畢,由服務股長分派值日小組清掃實驗室並倒垃圾。


二、化學實驗室安全規則

化學實驗室雖非為一危險的場所,惟在實驗時卻須要求相當謹慎,使其成為一安全的場所。下述幾項為須特別注意的安全規則。

1.使用危險的化學藥品時,應配戴安全眼鏡(如戴塑膠質的近視眼鏡時則免);凡指定不,用通風櫥者,須一律遵照。

2.使用本生燈加熱,遇風大或天冷時,絕不可將門窗緊閉。若遇煤氣漏氣時,迅速報告教師檢修。

3.避免直接和有機藥品接觸,許多藥品可直接被皮膚吸收進入體內,實驗完畢應養成洗手的習慣。

4.揮發性或易燃性藥品的貯存,必須遠離焰火。酒精燈在添方,酒精時,應將燈焰先行熄滅,酒精添加切勿過滿約八分滿;且對酒精燈上引燃時,必須用火柴或紙片燃之,切勿將酒精燈直接持至另一已燃著的燈焰上引燃之,以免酒精溢出著火發生火災引燃之,以免酒精溢出著火發生火災。

5.遇不慎起火時,視火災情況適時選用濕布.防火氈.防火砂.或滅火器將之撲滅。須知各種防火器材的放置位置,並熟悉其使用方法。

6.如欲將玻璃管或溫度計插入橡皮塞的孔中時,不可強行插入,應先將橡皮塞中的導孔.用水或甘油等潤滑濟濕潤,再用布包裹後,緩慢扭轉插入。

7.非由實驗指定,切勿將化學藥品或溶液以口嚐。

8.觀察某物質的嗅覺時,切勿將鼻子,正對容器口吸氣,應在容器口上方揮動手掌,把少許蒸氣,扇至鼻子,處嗅之。

9.試管中盛有試藥或溶液在火焰上加熱時,注意試管口勿面向自己或指向他人,以防暴沸(bumping)噴出的液體,危害人體(如圖3所示)。

10.切勿將盛有試藥的量筒或試藥瓶予以直接加熱,以防破裂造成傷害。

11.不可擅自攜帶儀器用具或化學藥品外離實驗室,以免護自燃.爆炸.或誤食中毒等情事發生。遇有此種情事發生,一經直覺即予嚴處。

12.稀釋濃硫酸時,切勿將水加入硫酸中,否則將因急劇放熱沸騰飛濺或炸裂容器,致發生危險。切記應將濃硫酸緩緩注入水內,且不停地加以攪拌。

13.把燒熱的玻璃冷卻下來,需時甚久方可用手觸及,應注意熱玻璃看上去好像冷的一樣。

14.直立的高壓鋼瓶應以鐵鏈或粗繩固定到牆壁或實驗桌。橫置的空鋼瓶則應防止滾動。